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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著作權法/第7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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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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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條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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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著作權法 (民國8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五款 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
條文
依
前三條
規定利用著作者,不得將其翻譯物或錄音著作之重製物銷售至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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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著作權法 (民國86年立法87年公布)#第五款 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
條文
依
前條
規定利用音樂著作者,不得將其錄音著作之重製物銷售至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