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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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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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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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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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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条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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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四章 制版权
条文
第四十二条
及
第四十三条
有关著作财产权消灭之规定、
第四十四条
至
第四十九条
、
第五十一条
、
第五十二条
、
第五十四条
、
第六十四条
及
第六十五条
关于著作财产权限制之规定及
第七十五条
至
第七十八条
关于著作财产权登记之规定,于制版权准用之。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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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6年立法87年公布)#第四章 制版权
条文
第四十二条
及
第四十三条
有关著作财产权消灭之规定、
第四十四条
至
第四十八条
、
第四十九条
、
第五十一条
、
第五十二条
、
第五十四条
、
第六十四条
及
第六十五条
关于著作财产权限制之规定,于制版权准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