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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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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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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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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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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条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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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四款 著作财产权之限制
条文
第四十四条
至
第六十三条
规定,对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权不生影响。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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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6年立法87年公布)#第四款 著作财产权之限制
条文
第四十四条
至
第六十三条
及
第六十五条
规定,对著作人之著作人格权不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