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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注解/中华民国刑法/第2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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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相关条目:
通奸#台湾
1934年10月31日制定1935年1月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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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7月1日施行
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华民国刑法 (民国23年立法24年公布)#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
之罪及
第二百四十条
第二项之罪,须告诉乃论。
第二百三十九条之罪配偶纵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诉。
2021年5月31日修正6月16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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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
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中华民国刑法 (民国110年5月31日立法6月16日公布)#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条文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条第二项之罪,须告诉乃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