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理學/作用于血液及造血系统的药物/肝素(heparin)

来源和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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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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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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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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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治血栓形成和栓塞,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
  •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早期应用,防治因纤维蛋白和凝血因子的消耗而引起的继发性出血,如脓毒血症、胎盘早期剥离等所致DIC;
  • 防治心肌梗死、脑梗死、心血管手术及外周静脉术后血栓形成;
  • 体外抗凝:如心导管检查、体外循环、血液透析。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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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发性出血,表现为各种粘膜出血、关节腔积血、伤口出血等,
    • 应监测病人凝血时间或部分凝血酶时间(PPT):
    • 肝素轻度过量,停药即可;
    • 如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硫酸鱼精蛋白(protaminesulfate)解救。硫酸鱼精蛋白是强碱性蛋白,带正电荷,与肝素结合形成稳定复合物,而使肝素失活。
  • 血小板减少症:发生率可达5%,肝素引起的一过性血小板聚集作用所致(免疫反应)。用药7-10天发生,停药恢复。
  • 其它:
    • 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结膜炎、发热;
    • 长期应用可致骨质疏松和骨折;
    • 孕妇应用可致早产及死胎。

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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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肝素过敏、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细菌性心内膜炎、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颅内出血、活动性肺结核、孕妇、先兆流产、产后、内脏肿瘤、外伤及术后等。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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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与碱性药物合用(肝素为酸性);
  • 与阿司匹林、右旋糖酐、双嘧达莫合用增加出血危险;
  • 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致胃肠道出血;
  • 与胰岛素、磺酰脲类药物合用可致低血糖;
  • 同时给予硝酸甘油(iv)可降低肝素活性;
  • 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引起高血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