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判例註解/司法院釋字第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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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
编辑1952年6月20日(韓戰期間)
解釋背景
编辑聯合國韓國委員會我國副代表為官吏?
主要內容
编辑聯合國韓國委員會民國副代表為官吏。
影響
编辑明定是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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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6月20日(韓戰期間)
聯合國韓國委員會我國副代表為官吏?
聯合國韓國委員會民國副代表為官吏。
明定是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