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 -
纖維性修復 -
創傷癒合
損傷造成機體部分細胞和組織喪失後,機體對所形成缺損進行修補恢復的過程,稱為修復 (repair), 修復後可完全或部分恢復原組織的結構和功能。參與修復過程的主要成分包括細胞外基質和各種細胞。
修復過程可概括為兩種不同的形式:
- 由損傷周圍的同種細胞來修復,稱為再生(regeneration), 如果完全恢復了原組織的結構及功能,則稱為完全再生;
- 由纖維結締組織來修復,稱為纖維性修復,以後形成瘢痕,故也稱瘢痕修復。
在多數情況下,由於有多種組織發生損傷,故上述兩種修復過程常同時存在。在組織損傷和修復過程中,常有炎症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