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言/虛詞

Mkpoli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我的個人意見:

  1. 如果試圖把釋義寫全(甚至把爭議都寫上),那這一頁的長度會相當恐怖,所以這一頁應定義為簡明教程。
  2. 因為這是一個簡明教程,所以應該用最概括的語言說語意,因此,認為「於」字條目太複雜了。
  3. 因為只需說明常用意義,所以釋義不全(應該是儘量簡潔),那就用*做前綴好了。

利見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14:04 (UTC)回覆

前輩於近十年前所言,甚有道理。然而在此,我目前的方針是儘可能將此頁文義補全,而後再行建立簡略手冊一類。--Mkpoli (留言) 2018年12月22日 (六) 12:34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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