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115-2条

 第115-1条 著作权法
第一百十五条之二
第116条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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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  法院为处理著作权诉讼案件,得设立专业法庭或指定专人办理。
    著作权诉讼案件法院应以判决书正本乙份送主管机关。

2003年6月6日修正7月9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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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  法院为处理著作权诉讼案件,得设立专业法庭或指定专人办理。
    著作权诉讼案件,法院应以判决书正本一份送著作权专责机关。
理由  第二项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