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判例注解/司法院释字第99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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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日期
编辑1962年12月19日
解释背景
编辑伪造、变造新台币如何处断?
主要内容
编辑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自中央银行委托代理发行之日起,如有伪造变造等行为者,亦应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论科。
影响
编辑本判例取代1956年8月29日司法院释字第63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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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12月19日
伪造、变造新台币如何处断?
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自中央银行委托代理发行之日起,如有伪造变造等行为者,亦应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论科。
本判例取代1956年8月29日司法院释字第63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