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条 | ◄ |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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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6月30日修正7月10日公布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 条文 本法施行细则,由内政部定之。
1985年6月28日修正全文7月10日公布
编辑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
编辑- 条文 著作人投稿于新闻纸、杂志或授权公开播送其著作者,除另有约定外,推定著作人仅授与刊载或公开播送一次之权利,对著作人之其他权利不生影响。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编辑- 条文 著作财产权人投稿于新闻纸、杂志或授权公开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约定外,推定仅授与刊载或公开播送一次之权利,对著作财产权人之其他权利不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