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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法律注解/著作权法/第1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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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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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10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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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
第一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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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条
1992年5月22日修正全文6月1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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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八章 附则
条文
著作于中华民国七十四年七月十日本法修正施行后完成者,除本章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法规定。
1997年12月30日修正全文1998年1月2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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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著作权法 (民国86年立法87年公布)#第八章 附则
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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