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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國家公園法/第27-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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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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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增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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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國家公園法 (民國99年)
條文
國家自然公園之變更、管理及違規行為處罰,適用國家公園之規定。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考量國家公園與國家自然公園之差異及爭議最小原則,爰增訂國家自然公園之變更、管理及違規行為處罰,適用國家公園之規定辦理,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