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和新兴学习技术/议题

法律观点

Web 2.0的发展和应用强调的是使用者的参与和交流,主旨是在较低的技术门槛下,能搜集、讨论和分享讯息。近年来,随着流行的Blogger,YouTub等等,使用者行为转为下载阅读及上传分享。每个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成为“消费者”和“生产商”。

在这样一个开放和自由的Web 2.0时代,网络使用者可能会用到的资源,像是公共财的利用,他们没有适当的斟酌,也不关心别人如何使用自己的作品或创作。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知识产权法。学生通常对于网络上的知识产权有以下三个误解:(1)网络上的资源都是开放供民众使用、(2)网络世界是永恒的自由国度、(3)网络资源只要是用于教育及学术相关的用途都是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在这三个误解当中,(1)及(3)容易让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会不知不觉地违反知识产权法。举例来说,我可以复制“色,戒”这部影片,并把它上传到YouTube吗?我可以在未经所有权人允许前,复制、传输和广播他人的创作?为了方便和经济方面的考量,我可以容忍自己的创作是盗用他人的吗?

Web 2.0时代,学生有了更丰富的网络资源,学生们可能在广泛使用和引用他人的作品下,创作或出版很多作品。所以促进他们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认识,以及建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