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命令注解/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条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第一条
第2条至第4条 

1968年订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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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制定之。

1989年修正发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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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2002年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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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2012年10月修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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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条  本规则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