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對於兩個確定的實數 與 之間,總存在,並且只存在下列數量關係的一種:
- 大於 ,記作 ;
- 小於 ,記作 ;
- 等於 ,記作 。
我們還知道,要比較兩個實數 與 的大小,只要考察它們的差就可以了,即:
如果 是正數,那麼 ,如果 是負數,那麼 ,如果 差為零,那麼 ;
反過來,如果 ,那麼 是正數,如果 那麼 是負數,如果 ,那麼 差為零。
用式子來表示,就是:
設 、 為兩實數,
如果
那麼
反過來,如果
那麼
在上面所講的式子裏, 和 這兩個式子是用不等號「 」和「 」把兩個實數 和 聯結起來構成的,它們都叫做不等式; 是用等號「 」把兩個實數聯結起來構成的,叫做等式。
此外,還有關係符號「 」(讀作大於或等於)和「 」(讀作小於或等於)。顧名思義。對於實數 和 , 表示 或 , 表示 或 。這也是不等式。為了區別,我們把用關係符「 」和「 」聯結而成的不等式叫做嚴格不等式,而用「 」和「 」聯結而成的不等式叫做非嚴格不等式。
有時候,我們也要比較兩個代數式值的大小。這時,可以根據一個代數式的值大 於、小於、或者等於另一個代數式的值,而分別用符號「 」、「 」、「 」、「 」、「 」把它們聯結起來。在前四種情況下,就組成了不等式,在最後一種情況下,就構成了等式。例如
, ,
等等都是不等式;
,
等等都是等式。
因為單獨用一個字母或數字所表示的數,也可以看做是代數式,所以我們說:
用不等號「 」、「 」、「 」、「 」、「 」 把兩個代數式聯結起來所成的式子叫做不等式;用等號「 」把兩個代數式聯結起來所成的式子叫做等式。
像比較兩個實數的大小一樣,比較兩個代數式值的大小,也只要考察它們的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