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是語言的物質外殼,是人類通過發聲器官傳遞信息的有意義的聲音。[1]

語音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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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具有物理、生理和社會屬性。

語音的物理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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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的物理屬性包括音高、音強、音長和音色。

  • 音高指聲音的高低,取決於物體振動的頻率。頻率越高,音高越高。
  • 音強即音量,指聲音的強弱,與發音體振動的幅度有關。振幅越大,聲音越強。
  • 音長指聲音的長短,取決於發音體振動的時間。發音體振動時間越長,音長越長。
  • 音色又叫音質,是聲音的特色。音色與聲音的泛音有關,這體現在物體振動所成波形的不同。音色不同,可能因為:
    • 發音體不同。
    • 發音方法不同。
    • 共鳴腔形狀不同。

語音的生理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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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發音器官可以分為以下三大部分:

  • 呼吸器官呼出氣流,氣流是語音的動力。
  • 聲帶。呼出的氣流通過聲帶之間的聲門。聲帶的打開和關閉能控制氣流是否呼出;聲帶的張力(鬆緊變化)能調整聲音的音高。
  • 聲腔[2]是共鳴器,能擴大聲音。聲腔包括咽腔、口腔和鼻腔。口腔內各器官能調節聲音的通路,發出豐富的聲音。

1.外唇、2.內唇、3.牙齒、4.齒齦、5.齒齦後部、6.硬齶前部、7.硬齶、8.軟齶、9.小舌、10.咽腔壁、11.聲門、12.會厭、13.舌根、14.舌面後、15.舌面前、16.舌葉、17.舌尖、18.舌尖下部

語音的社會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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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屬性是語音的本質屬性。語音能表示意義,但是不同社會、民族、地域表達同一個事物用的語音不同。因此,語音與它表示的意義沒有必然聯繫,是人為規定的。語音和意義的結合,是使用該語言的社會約定俗成的。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語音,同一種語音在語言裡起的作用也不一樣,這說明語音的社會屬性也表現在語音的系統性上。

語音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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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素(phone)是最小的語音單位,可以分為元音和輔音。

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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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onant」的中文譯名
中國大陸 輔音
港澳 輔音
台灣 輔音、子音

輔音(consonant)也叫子音,是氣流受到阻礙發出的音,氣流必須克服阻礙才能發出聲音。

輔音的發音分為三個階段:成阻(形成阻礙)、持阻(持續阻礙)、除阻(解除阻礙)。

漢語的輔音如下表所示:

雙唇音 唇齒音 齒齦音 捲舌音 齦顎音 軟顎音
鼻音 m n ŋ
塞音 不送氣 p t k
送氣
塞擦音 不送氣 ts ʈʂ
送氣 tsʰ ʈʂʰ tɕʰ
擦音 f s ʂ ɕ x (h)
近音 l 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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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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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wel」的中文譯名
中國大陸 元音
港澳 元音
台灣 元音、母音

元音(vowel)也叫母音,是發音過程中氣流通過口腔而不受阻礙發出的音。

發元音時,氣流通過聲門衝擊聲帶,使聲帶均勻振動,並不受阻礙地通過口腔。

漢語主要有以下幾個元音,但同一個元音有多種變體。

現代標準漢語大致有以下幾個單元音

 

輔音和元音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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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區別:輔音受阻,元音不受阻。阻礙指阻塞或者明顯摩擦。
  • 緊張程度:輔音的成阻部位或者發音器官明顯緊張,發元音時各器官緊張程度均衡。
  • 氣流強弱:輔音氣流強,元音氣流弱。
  • 響亮程度:發元音時,聲帶振動,聲音比輔音響亮。輔音不一定。

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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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位(phoneme)是一個語音系統中能夠區別意義的最小聲音單位。一個音位可能包含數種不同的音素,但是語言的使用者會認為這幾種發音是等同的,甚至可能不會察覺語音上有所不同。

如果一段語音中,兩個音素互相替換,代表的意義沒有變化,則這兩個音素可視為同一個音位。反過來說,如果一段語音的任何一個音位若被換成別的音位,那麼它就不再是原來的那段語音,其意義也會改變或者消失。

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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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節由音素構成,是最自然的語音結構單位。

一般來說,漢語一個字與一個音節對應。音節結構為輔音+元音+輔音,前後的輔音都是可選的。

然而,中文一般不按輔音、元音來分析音節。現在,我們依據傳統的分析方法,將一個字音分為聲母和韻母兩段:

  • 聲母是音節前段的輔音,如「八」/pa/字的/p/。音節開頭沒有輔音的(如「安」/an/),習慣稱為「零聲母」。
  • 韻母指的是音節後段,包括元音和可選的輔音,如「八」/pa/字的/a/、安/an/字的/an/。[3]
  • 另外,漢語還有「聲調」的概念。

請注意,輔音和聲母、元音和韻母並不等同。韻母包括音節結尾的輔音。

記音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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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文韻書通過不同方式使用漢字記音。

中華民國建立後,為了更方便地標註漢字讀音,北洋政府教育部發布「注音符號」。注音符號是一套用於拼寫漢語的字母,每個字母都源自古代的漢字,都代表一個特定的聲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制定了「漢語拼音」,用拉丁字母為漢語標音。漢語拼音後被納入國際標準(ISO 7098)。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台灣沿用「注音符號」。

注音符號(簡稱「注音」)和漢語拼音(簡稱「拼音」)是漢語主要的記音方案。本讀本兩種記音並行,前為拼音,後為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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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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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廖本p.15
  2. 北大本p.24
  3. 黃、廖本 p.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