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420131 試運行的組織和應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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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运行阶段划分及里程碑
试运行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三大阶段:施工阶段(预试车中单机试车开始起)、试车阶段、试运行阶段。化工建设项目施工、试车、试运行各阶段的里程碑见下表。
化工建設項目施工、試車、試運行各階段的里程碑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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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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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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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運行階段(負荷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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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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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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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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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試車(單機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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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試車(聯動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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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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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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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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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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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竣工及中間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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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藝介質引入及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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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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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考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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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考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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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运行前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业主在项目开始建设时就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试车和生产运行准备活动。
(2)预试车、试车阶段和试运行阶段所需的水、电、气、蒸汽、原料、燃料、易损备件、各种化学品和润滑油脂等物资,应由业主负责供应。当合同另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3)项目各装置的试车阶段和试运行阶段均应由业主负责组织和指挥。当合同另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1.中间验收合格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管线系统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符合要求。其中设备的清洗、检查、隐蔽、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管路、管线系统检查合格;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电气(自动化仪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合格,并应符合试运行要求。
2.资源条件满足
(1)试运行需要的能源、介质、润滑油脂、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均应符合试运行的要求。
(2)设备及周围环境应清扫干净,设备附近不得进行粉尘或噪声较大的作业。
(3)消防道路畅通,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要求。
3.技术组织工作已完成
(1)试运行方案、应急预案已编制并经批准。
(2)试运行组织已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3)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和设备的技术文件;熟悉试运行方案,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行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方法。例如,换热器在试车前应完成下列工作:
1)应查阅图纸有无特殊要求和说明,铭牌有无特殊标志。例如,管板是否按压差设计、对试压试车程序有无特殊要求等。
2)试车前应清洗整个系统,并在入口接管处设置过滤网。系统中如无旁路,试车时应增设临时旁路。
3)开启放气口,使流体充满设备。
4)当介质为蒸汽时,开车前应排空残液,以免形成水击,有腐蚀性的介质,停车后应将残存介质排净。
5)开车或停车过程中,应缓慢升温和降温,避免造成压差过大和热冲击。
1.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1)设备及其附属装置安装及内部处理的全部工作已完成,并经有关单位检查确认。
(2)管道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试验的全部工作已完成,并经有关单位检查确认。
(3)电气系统。总变电站、变配电所、电动机受电及空载运行的全部工作已完成,供、配电系统正常运行,工作照明、事故照明和局部照明投用,并经有关单位检查确认。
(4)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调节器有关参数的计算和预置的全部工作已完成,设计文件和规范规定的安装调试的全部工作已完成,经有关部门检查确认。
2.施工过程技术资料齐全
(1)相关资料及文件齐全,手续完备。
(2)试运行方案已批准,参加试运行人员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操作要领和事故处理方法。
(3)试运行前必须建立HSE及消防管理机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所需工器具齐备、消防设施已齐全。
1.主要范围
单体试运行的主要范围包括:驱动装置、传动装置或单台动设备(机组)及其辅助系统(如电气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冷却系统、加热系统、监测系统等)和控制系统(如设备启停、换向、速度等自动化仪表就地控制、计算机PLC程序远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等)安装结束后均要进行单体试运行。
2.要求(目的)
单体试运行主要考核单台动设备的机械性能,检验动设备的制造、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等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单机试车责任已明确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配合协调。
2.有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动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线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有关规范的质量标准全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3.施工过程资料应齐全,主要包括:
(1)产品合格证书或复验报告。
(2)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和各种检验、试验合格文件。
(3)与单机试运行相关的电气和仪表调校合格资料。
4.资源条件已满足
试运行所需要的动力、介质、材料、机具、检测仪器等符合试运行的要求并确有保证。
(1)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和电气等系统符合系统单独调试和主机联合调试的要求。
(2)对人身或机械设备可能造成损伤的部位,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设置完善。
(3)试运行方案已经批准。
(4)试运行组织已经建立,操作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试运行方案和操作规程,能正确操作。记录表格齐全。
(5)试运行动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扫干净,不应有粉尘和较大的噪声。
1.通用规定
各类机械设备试运转通用要求,将试运转划分为各系统单独调试、动作调试和整机空负荷试运转三个阶段。其中整机空负荷试运转后,应及时处理的事项如下:
(1)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
(2)放气、排水、排污和涂油防锈。
(3)对蓄势器和蓄势腔及机械设备内剩余压力,应泄压。
(4)空负荷试运转后,应对润滑剂的清洁度进行检查,清洗过滤器;必要时更换新的润滑剂。
(5)拆除试运转中的临时装置或恢复临时拆卸的设备部件及附属装置。
(6)清理和清扫现场,将机械设备盖上防护罩。
(7)整理试运转各项记录。
2.风机、压缩机、泵的试运转
(1)飞机试运转
1)通用要求:轴承箱和油箱应经清洗洁净、检查合格后,加注润滑油;加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电动机、汽轮机和尾气透平机等驱动机器的转向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盘动风机转子,不得有摩擦和碰刮;润滑系统和液压控制系统工作应正常,冷却水系统供水应正常。
2)风机的安全和联锁报警与停机控制系统模拟试验要求:冷却系统压力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值;润滑油的油位和压力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值;轴承的温度和温升不应高于规定的最高值;轴承的振动速度有效值或峰-峰值不应超过规定值;喘振报警和气体释放装置应灵敏、正确、可靠;风机运转速度不应超过规定的最高速度:机组各辅助设备应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单机试运转,且应合格;风机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直接通大气的进口,其防护罩(网)应安装完毕;风机的进气管和与其连接的有关设备应清扫洁净。
(2)压缩机试运转
1)空负荷试运转,应检查盘车装置处于压缩机启动所要求的位置;点动压缩机,在检查各部位无异常现象后,依次运转5min、30min和2h以上,运转中润滑油压不得小于O.1MPa,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的温度不应高于70℃,各运动部件无异常声响,各紧固件无松动。
2)空气负荷试运转,升压运转的程序、压力和运转时间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文件无规定,在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4时应连续运转lh;排气压力为额定压力的1/2和3/4时应连续运转2h;在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不应小于3h。升压运转过程中,应在前一级压力下运转无异常现象后再将压力逐渐升高。在运转过程中润滑油压不得低于O.1MPa,曲轴箱或机身内润滑油的温度不应高于70℃,其中氧气压缩机不应高于60℃。
3)空气负荷单机试运行后,应排除气路和气罐中的剩余压力,清洗油过滤器和更换润滑油,排除进气管及冷凝收集器和气缸及管路中的冷凝液;需检査曲轴箱时,应在停机15min后再打开曲轴箱。
(3)泵单机试运转
1)泵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转的时间应不少于下表的规定。
泵在額定工況下連續運轉時間
泵的軸功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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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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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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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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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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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試運轉時間(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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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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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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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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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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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心泵试运转时,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高压锅炉给水泵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10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且温升应正常,泵的振动值符合规定。
填料密封的泄漏量
設計流量(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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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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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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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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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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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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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試運轉時間(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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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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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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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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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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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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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心泵试运转后,应关闭泵的入口阀门,待泵冷却后再依次关闭附属系统的阀门;输送易结晶、凝固、沉淀等介质的泵,停泵后应防止堵塞,并及时用清水或其他介质冲洗泵和管道;放净泵内积存的液体。
(4)起重机的试运转
电动葫芦、梁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悬臂式起重机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应连续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运转,合格后应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当条件限制不能连续进行静载、动载试运转时,空载时运转符合要求后,亦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5)输送设备试运转
1)空负荷试运转:驱动装置运行应平稳;链条传动的链轮与链条应啮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阻现象;所有滚轮和行走轮在在轨道上应接触良好、运行平稳;运动部分与壳体不应有摩擦和撞击现象;减速器油温和轴承温升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润滑和密封应良好;空负荷试运转的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2个循环;可变速输送设备最高速空负荷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全部试运转时间的60%。
2)负荷试运转:数台输送机联合试运转时,应按物料输送反方向顺序启动设备;负荷应按随机技术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逐渐增加,直到额定负荷为止;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h,且不应少于1个工作循环;各运动部分的运行应平稳,无晃动和异常现象;润滑油温和轴承温度不应超过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和操作及控制系统应灵敏、正确、可靠;停车前应先停止加料,且应待输送机卸料口无物料卸出后停车;当数台输送机联合运转时,其停车顺序应与启动顺序方向相反。
1.安全措施
(1)划定试运行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单体试运行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装置。
2.工艺技术措施
(1)机械设备试运行前,应先完成所涉及的电气和操作控制系统调试、润滑系统调试、液压系统调试、气动和冷却系统调试、加热系统调试、机械设备动作试验。
(2)试运行系统与其他系统需要隔离时,应设置盲板。
3.组织管理规定
(1)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试运行方案和操作方法进行指挥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对大功率机组启动时间间隔,应符合有关规范或说明书的规定。
(2)指定专人进行测试,做好记录。
(一)验收、交接
1.验收组织
(1)承包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自检自改,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提出中间交接申请。
(2)监理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是否达到中间交接条件;经检查达到中间交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在中间交接申请书上签字。
(3)承包方把审查的技术资料和管理文件汇总整理。
(4)业主生产管理部门确认下列情况:
1)工艺、动力管道耐压试验和系统吹扫情况;
2)静设备无损检测、强度试验和清扫情况;
3)确认动设备单机试车情况;
4)确认大型机组试车和联锁保护情况;
5)确认电气、仪表的联校情况,确认装置区临时设施的清理情况。
(5)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确认装置区环境的安全状况。
(6)监理公司核查“三査四定”完成情况。
(7)业主施工管理部门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及项目其他职能部门召开中间交接会议,并分别在中间交接书上签字。
2.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成。
(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3)管道试压、吹扫、清洗完成。
(4)静设备强度试验、清扫完成。
(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
(6)电气、仪表调试合格。
(7)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竖向工程施工完,防腐、保温基本完成。
(8)对试车有影响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尾项已处理完,其他未完项目的责任已明确。
(9)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过程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整理齐全,符合要求。
3.中间交接的内容
(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核实交接。
(2)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交审与验证。
(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
(4)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
(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4.中间交接手续
当预试车和冷试车由不同的合同主体承担时,机械竣工后,冷试车开始前,各有关方应办理《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其中“验收意见”栏,由建设单位按《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HG/T20237—2014的规定填写。
(二)保管
1.中间交接前的保管
中间交接前,承包商应对合同范围工程实体、施工过程技术文件等妥善保管,并有可行有效的成果保护措施。
2.中间交接后的保管
中间交接后的单项或装置应由业主或承担试车的合同主体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但不应解除施工方的施工责任,遗留的施工问题仍由施工方解决,并应按期限完成。
1.主要范围
单台设备(机组)或成套生产线及其辅助设施包括管路系统、电气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冷却系统、加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系统、报警系统等。
2.目的
主要考核联动机组或整条生产线的电气联锁,检验设备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1)中间交接已完成
1)“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未完工程、工程质量隐患;四定;对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问题整改消缺完毕,遗留的尾项已处理完。
2)影响投料的设计变更项目已施工完。
3)现场清洁,施工用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无杂物,无障碍。
(2)质量验收合格
试运行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并按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检验合格。
2.单体试运行全部合格
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运行阶段进行试车外,单体试运行已全部完成并合格。
3.工艺系统试验合格
(1)试运行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
(2)试运行范围内的电气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符合规范规定。
4.管理要求已完善
(1)试运行方案和生产操作规程已经批准。
(2)工厂的生产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制定,有关生产记录报表已配备。
(3)试运行组织已经建立,参加试运行人员已通过安全生产考试。
(4)试运行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5.资源条件已满足
(1)试运行现场有碍安全的设备、场地、走道处的杂物,均已清理干净。
(2)试运行所需燃料、水、电、气(汽)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齐备。
6.准备工作已完成
(1)完成联动试运行范围内工程的中间交接。
(2)编制、审定试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
(3)按设计文件要求加注试运行用润滑油(脂)。
(4)机器入口处按规定装设过滤网(器)。
(5)准备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等。
(6)布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
1.联动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
(1)必须按照试运行方案及操作规程精心指挥和操作。
(2)试运行人员必须按建制上岗,服从统一指挥。
(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及报警系统皆应参与试运行,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4)联动试运行前应划定试运行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联动试运行应按试运行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记录。
2.联动试运行应达到的标准
(1)试运行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全面投运,首尾衔接稳定,连续运行并达到规定时间。
(2)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
(3)在联动试运行后,参加试运行的有关单位、部门对联动试运行结果进行分析并评定合格后,填写联动试运行合格证书。
1.联动试运行已完成
(1)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识齐全。
(2)机器、设备及主要的阀门、仪表、电气皆已标明了位号和名称。
(3)仪表、仪器经调试具备使用条件,联锁调校完毕,准确可靠。
(4)岗位用工器具已配齐。
2.制度和技术文件已完善
(1)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已落实、岗位分工明确,各工种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已掌握要领,会排除故障。
(2)经批准的负荷试运行方案已向生产人员交底,事故处理应急方案已经制定并落实。
3.资源条件已具备
(1)保运工作已落实,备品备件齐全,供排水、供电、仪表控制已平稳、正常运行。
(2)原材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等,已按设计文件和试运行方案规定的规格数量准备齐全,并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
(3)环保、安全、消防、急救系统已完善,现场保卫、生活后勤服务已落实。
(4)通信联络系统、储运系统、运销系统、生产调度系统运行正常可靠。试运行指导人员和专家已到现场。
1.负荷试运行应符合的规定
(1)负荷试运行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和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编制,由建设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指挥和操作。合同另有规定时,按合同规定执行。
(2)负荷试运行必须统一指挥,严禁越级指挥,参加负荷试运行人员必须遵守各项纪律和有关制度,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运行区。
(3)安全联锁装置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规定投用。因故停用时应经授权人批准,记录在案,限期恢复,停用期间应派专人进行监护。
(4)必须按负荷试运行方案规定进行操作,循序渐进,实行监护操作制度。
(5)岗位操作人员应和仪表、电气、机械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总控人员应和其他岗位操作人员密切配合、紧密合作。
(6)必须按负荷试运行方案的规定和试运行的需要测定数据,做好记录。
2.负荷试运行应符合的标准
(1)生产装置连续运行,生产出合格产品,一次投料负荷试运行成功。
(2)负荷试运行的主要控制点正点到达。
(3)不发生重大设备、操作、人身事故,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4)环保设施做到“三同时”,不污染环境。
(5)负荷试运行不得超过试车预算,经济效益好。
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规模小且比较简单的,可进行一次性项目竣工验收;规模较大且比较复杂的项目,可以分阶段验收。有关承发包当事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签署验收意见,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工程进行投料试车产岀合格产品,并经过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期后,由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交接证书》,作为工程移交的凭据。它标志着合同施工任务的全部完成,工程正式移交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接收意见”栏由建设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和试车情况阐明接收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意见”栏内,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具体情况填写,内容为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的结论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