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力學/常見的作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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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鑑於自然現象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在研究物體間的相互作用時,會先將其按不同性質分類進行討論,並希望最後能夠將不同的作用統一為一個整體。現人們已知的自然力共有 4 種,分別是:萬有引力、電磁力、弱相互作用力和強相互作用力。本節將主要論述前兩者在常見作用力中的特性,和對常見作用力的分析。
引力/斥力
編輯這裡的引力和斥力是指物體間相互吸引或排斥的作用力。萬有引力是一種引力,而電磁力可以是引力,也可以是斥力。在過去通常認為這樣的力是不需要傳遞的媒介和傳遞的時間的,即相隔一定距離的兩個物體之間存在着直接、瞬時的相互作用。[1]這樣的觀點被稱作「超距作用」,它曾是經典物理學中解釋一物體受另一遙遠物體影響的現象的主流觀點。但在近現代對其進行了修改,認為這類作用力是以「場」(如電場、磁場等)為載體傳輸並作用於另一物體上的。
前面已經提到,生活中常見的引力和斥力就是萬有引力或電磁力。這兩個自然力在作用的性質和方式上都有些相似,現分別給出萬有引力和電磁力的方程( 表示萬有引力, 表示電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