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原理/第五節 城市發展與區域、社會經濟及資源環境的關係

一、城市發展與區域發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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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并非是一种孤立存在的空间形态,它与其所在的区域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城市与区域的关系——城市是区域增长、发展的核心,区域是城市存在与支撑其发展的基础;区域发展产生了城市,城市又在发展中反作用于区域。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都有其相应的经济区域作为腹地。每个城市的发展都离不开区域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加深,城市与区域的发展关系愈加密不可分。
   1.区域是城市发展的基础
    城市的发展要对周边的地域产生物质、能量、信息、社会关系等的交换作用,而一个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也要受到相关区域的资源与其他发展条件的制约。随着现代经济、社会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和区域共同构成了同一、开放的巨系统,城市与区域发展的载体水平越高,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就越强。在全球竞争时代,区域的角色与作用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当今与全球一体化相伴而生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区域一体化。很多城市为了在全球竞争体系中获得更大、更强的发展,而在一定的区域内通过各种方式联合起来,一些中心城市与其所在的区域共同构成了参与全球竞争的基本空间单元(如大都市区、都市圈等)。区域一体化促进了中心城市的聚集作用。
    总之,区域条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而且深远的,为此,我们在城市发展研究以及城市规划中不仅需要分析城市本身的各种条件,而且必须首先分析影响城市发展各种区域性因素:区域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自然条件与生态承载能力、区域发展的条件差异、区域的基础设施水平等,即要建立“从大到小”的研究分析观念。
   2.城市是区域发展的核心
    城市始终都不是也不能脱离区域而孤立发展,城市的功能与地位直接制约区域的发展水平,城市是引领区域发展的核心,因而城市与区域相互关系和发展演进的规律是研究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比如增长极理论、核心-边缘理论、中心地理论等。这些以城市为依托的区域增长理论无一不证实着城市与区域的紧密依存关系,体现着城市引领区域发展的核心作用,制定合理政策,以城市发展带动区域成长,以区域发展支撑城市进步。城市与区域的良性关系取决于城市与区域的功能互补。
    增长极理论(growth poles theory)也称发展极理论、生长极理论,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çois Perroux)首先提出的关于区域经济增长的一种空间理论,并由法国地理学家雅克·布德维尔(Jacques Boudeville)等人拓展到地域空间上。该理论认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不同,某些集中了主导产业和创新能力企业的中心城市会发展成为增长极,并通过极化和扩散方式刺激和带动周边广大地区的发展。周边区域的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增长极的发展,从而使整个区域进入更高级的不均衡发展。其过程为:增长极→极化发展→扩散发展→区域一体化,再进入下一个高级的循环。其核心是主张中心城市与区域的均衡发展和非一体化发展。
    核心-边缘理论(core-periphery theory)也称中心-外围理论,阿根廷经济学家劳尔·普雷维什(Raúl Prebisch)于1949年提出的一种经济发展理论,核心区域指城市集聚区,工业发达,技术水平较高,资本集中,人口密集,经济增速快,具有创新变革能力,包括国内都会区,区域的中心城市,亚区的中心,地方服务中心。边缘区域是那些相对于核心区域来说,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
    中心地理论(central place theory)由德国地理学家瓦尔特·克里斯塔勒(Walter Christaller)提出的一种关于大区域范围内城市布局的理论,该理论揭示了城市体系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呈等级化、秩序化分布的规律特点,是研究城市空间组织和布局时,探索最优化城镇体系的一种城市区位理论。整个理论的中心内容是关于一定区域内(国家)城市和城市职能、大小及组成的空间结构的学说,即城市的“等级-规模”学说或城市区位论。假定某个区域的人口分布是均匀的,那么为满足中心性需要,就会形成中心地商业区位的六边形网络。

二、城市發展與經濟發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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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的基本经济部类与非基本经济部类
    城市经济一般可以分为基本的和非基本(或从属)的两种部类:其产品是输出到城市外部市场上去,为基本经济部类;其产品是销售给城市内部市场上去,为非基本经济部类。毫无疑问,基本经济部类是促进城市发展的动力,并且基本经济部类的发展将对从属经济部类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从而形成一个循环和累积的反复过程——基本经济部类的乘数效应,由此使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不断升高,使城市成为区域发展的核心,有些城市进而成为不同层次区域内在的中心城市。
    但在区域中的各个城市发展并不是均衡的,区域内一些条件较为优越的城市由于规模经济和聚集的效应,它们的发展往往呈现循环和累积的不断过程,逐渐成为区域的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后,将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阻力因素(如地价上涨、交通拥挤、劳工短缺和环境恶化等),城市发展初期的比较优势逐渐丧失,而其他城市的比较优势越来越显著,这就是城市经济学里常常提到的倒“U”形现象。
   2.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空间载体
    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空间载体,快速的经济发展促进城市的空间拓展。现代社会中,城市早已成为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动力,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和城市经济功能的逐渐转型,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快速从中心城区外迁,一些新生的产业类型比如主要依靠专业人才的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的创意产业,逐渐成为一些大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并强力带动周边传统产业升级。
    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剧,使得中心控制功能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世界城市。由于全球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大量的低级产业、资金和外围技术正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经济活动的日益分散导致公司管理活动的复杂化,使得这些跨国公司的总部必须位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优越、市场经济环境良好的城市。世界城市在世界经济、政治体系中所起到控制和指挥中心的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加强。总之,城市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空间载体,通过城市这一重要的节点,资源、技术、劳动力、资本快速聚集并相互作用,从而使城市在自身经济实力不断得到提升的同时,带动区域、国家甚至是国家尺度的空间经济发展。

三、城市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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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是社会生活与矛盾的集合体
    城市的最显著特征是人口密集,因此,社会问题集中地发生在城市里。城市社会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产生不同的社会问题;不同的社会制度,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所以城市社会问题复杂多样,问题的严重程度强弱不等。因此,社会和空间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交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对社会问题的关注。现实的城市规划对城市社会问题的解决总是难以取得理想的结果,旧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总是伴随着新的社会问题的产生,从城市住房拥挤、环境恶劣到房屋破旧、住宅紧张,从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到内城衰退、社会混乱,从出现贫民窟到社会分化,从公众参与、社区规划到倡导性规划等,可以说城市社会问题既可以成为城市发展的桎梏,又反过来成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现实动力。城市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解决和城市规划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也总是在不断地寻求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取得发展。
   2.健康的社会环境是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
    健康的社会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理性的选择,它旨在促进更加宽广的公平环境、诚信环境和管理环境,不仅能使资源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和利用,而且能使城市的各项社会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推动城市文明的继续和发展。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必然促进人的素质不断提高,人与人的关系不断改善,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各种社会发展趋势、城市社会结构的变迁,必然会对城市的发展变化带来一定影响,并在空间环境上有所体现。一个宽容的城市社会需要政府制定与此目标相一致的政策,以保证基本的物质资源的供给、社会安全与公平,需要政府政策更大程度代表不同种族、性别和全体公民的意志。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城市规划既是一项技术型工程,更是一项社会工程,城市规划也因而具有明确的公共政策属性。

四、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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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源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支撑与约束条件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资源、人口、经济发展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日益明显。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资源环境的支撑作用,自然资源是城市和区域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在城市经济与生态环境的整个系统中,存在着经济开发与资源环境的保护、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的改善、经济建设投资与生态环境建设等一系列矛盾。科学的发展观不回避这些矛盾,承认二者之间的矛盾对立性,但同时又看到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资源环境对城市发展带来约束的同时,也将极大地促进人们优化发展模式、提升科技进步的意识和动力,从而增强人类对资源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能力。作为规划者,我们不应该片面地思考如何突破资源环境这一约束条件,而应该将环境、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一个统一的大系统,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从城市生态经济的整体出发,认识和把握经济规律与生态规律的矛盾性、相关性,努力探索二者和谐发展的实现途径。
   2.健康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资源环境集约利用
    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城市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健康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和节约。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如何防止各种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的破坏,如何进行资源环境管理工作,以及对资源环境的破坏行为如何进行处置,而且更重要的在于如何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在于启迪人类尊重自然规律的生态境界,在于引导人类健康、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在于改革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和法律体系,培育适应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