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原理/第二節 城市與鄉村

一、城鄉劃分、城市與鄉村的差別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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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乡聚落的划分
    聚落(settlement)是集中修建房屋住所的人类日常聚居的地方的统称。人类活动要素的不同组合(空间上的组合、种类上的组合、数量上的组合等)形成了各种聚落景观。聚落因其基本职能和结构特点以及所处地域的不同,基本被分为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
    城乡聚落之间的界线很难科学的划分。一是因为从城市到乡村是渐变的,有的是交错的。城乡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城市消失和乡村开始的明显标志点。二是因为城市本身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城市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不同国家发展阶段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与周围地区的联系在空间上日趋广泛,在内容上日益复杂,更加难以划分界线。
   2.城市与乡村的基本区别
    人类活动要素的不同组合(空间上的组合、种类上的组合、数量上的组合等)形成了各种聚落景观。聚落因其基本职能和结构特点以及所处地域的不同,基本被分为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
    城市和乡村作为两个相对的概念,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区别,主要有:
   (1)集聚规模的差异。城市与乡村的首要差别主要体现在空间要素的集中程度(也可以说成分散程度)上。
   (2)生产效率的差异。城市的经济活动是高效率的,而高效率的取得,不仅是人口、资源、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等物质要素的高度集中,更主要的是由于高度的组织。因此可以说,城市的经济活动是一种社会化的生产、消费、交换的过程,它充分发挥了工商、交通、文化、军事和政治等机能,属于高级生产或服务性质;相反的,乡村经济活动则还依附于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
   (3)生产力结构的差异。城市是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因而在职业构成上是不同于乡村的。这也造成了城乡生产力结构的根本区别。
   (4)职能的差异。城市一般是工业、商业、交通、文教的集中地,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职能上是有别于乡村的。
   (5)物质形态的差异。城市具有比较健全的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在物质空间形态上不同于乡村。
   (6)文化观念的差异。城市与乡村不同的社会关系,使得两者之间产生了很多文化、意识形态、风俗习惯、传统观念等差别,这也是城乡差别的一个方面。
   3.城市与乡村的基本联系
    尽管城市与乡村有着很多不同之处,但它们是一个统一体,并不存在截然的界限。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各种交通、通讯技术条件的支撑,城乡一体发展的现象愈发明显。
    实际上,城乡联系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城乡要素与资源的配置、城乡联系方式的选择是多样的,对于不同城乡联系模式的具体选择,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完全取决于不同国家、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城乡发展的基本战略。中国学者曾菊新在《现代城乡网络化发展模式》一书中将城乡要素联系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城鄉聯繫分類與要素
聯繫類型 要素
物質聯繫 公路網、水網、鐵路網、生態相互聯繫
經濟聯繫 市場形式、原材料和中間產品流、資本流動、生產聯繫、消費和購物形式、收入流、行業結構和地區間商品流動
人口移動聯繫 臨時和永久性人口流動、通勤
技術聯繫 技術相互依賴、灌溉系統、通信系統
社會作用聯繫 訪問形式、親戚關係、儀式、宗教行為、社會團體相互作用
服務聯繫 能量流和網絡、信用和金融網絡、教育培訓、醫療、職業、商業和技術服務形式、交通服務形式
政治、行政組織聯繫 結構關係、政府預算流、組織相互依賴性、權力-監督形式、行政區間交易形式、非正式政治決策聯繫

註:城鄉聯繫分類與要素中沒有涉及交通聯繫、文化聯繫、生產聯繫的內容。

二、中國城市建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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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城市建制体系
    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制定了具体的城市(市镇)设置标准,之后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修改。
   (1)2014年,在《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中,新的城市规模分类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城市類型 城區常住人口規模(人)
小城市 Ⅱ型小城市 20萬以下
Ⅰ型小城市 20萬以上50萬以下
中等城市 50萬以上100萬以下
大城市 Ⅱ型大城市 100萬以上300萬以下
Ⅰ型大城市 300萬以上500萬以下
特大城市 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
超大城市 1000萬以上

註: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021年第18期《求是》杂志上发布了由国家统计局提供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超大、特大城市人口基本情况》,该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7城(按城区人口数排序),其中上海城区常住人口为1987万人,位居榜首。我国特大城市共14城,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按城区人口数排序)。其中,武汉城区常住人口为995万人,距离超大城市的门槛仅有5万人之差。
   (2)与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
    1)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2)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3)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的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人口上、下限分别由50万、20万提高到100万、50万,大城市的人口上、下限分别由100万、50万提高到500万,1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4)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中国市制两个基本特点
   (1)我国市制由多层次的建制构成。从地域类型上划分,包括直辖市、省(或自治区)辖设区市、不设区市(或自治州辖市)三个层次。从行政等级上划分,包括省级、副省级、地级、县级四个等级。
   (2)我国市制兼具城市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双重性。市既有自己的直属辖区-市区,又管理下级政区(县或乡镇)。中国的市制实行的是城区型(市区)与地域型(市域)相结合的行政区划建制模式,一般称为广域型市制(包括市区和市域)。

三、我國城鄉發展的總體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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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城乡差异的基本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曾长期实行“一国两策,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和“城市偏向,工业优先”的战略和政策选择。改革开放以后,尽管这种制度有所松动,但要根本消除二元结构体制还需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中国目前正处在一个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的历史转折点上,综合运用市场和非市场力量,积极促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配置、金融资源配置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具有长远而重要的战略意义。
   2.科学发展观与城乡统筹
    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实践,就是要认真贯彻“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城乡统筹”的要求,城乡统筹实际上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两大方面,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是扭转(不是解决、根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难题、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应该是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是对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进行战略性调整和深层次变革。
   (1)统筹城乡经济资源,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增长和良性互动。平等的市场主体应该享有平等地接近和享用经济要素的权力,统筹城乡经济资源,保证农民平等地享用经济资源,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
   (2)统筹城乡政治资源,实现城乡政治文明共同发展。必须统筹城乡政治资源,使农民具有城镇居民平等的政治地位,使其真正地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体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统筹城乡政治资源最为重要的是体制和政策的转换问题。
   (3)统筹城乡社会资源,实现城乡精神文明共同繁荣。努力实现城乡社会资源的统筹安排、有序使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