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概論/象徵性互動理論
人們根據他們賦予人、物和事件的意義行動。意義是由人們與他人交流中和自己思考中所使用的語言創造的。語言使人們發展自我,並且與社群中的他人進行互動。
歷史
編輯象徵性互動理論的學術先驅是20世紀早期的實用主義者,比如約翰•杜威(John Dewey)和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實用主義者相信,實在(real-ity)是變動的,這在當時並不是一個被大多數人接受的思想。換句話說,他們的本體論假設與其他人不同。他們提出了顥現的社會結構(an emerging social)的觀念,而且他們堅持認為,意義是通過互動創造的。他們都是社會活動家,將科學視為增加知識和改良社會的方法。
象徵性互動理論產生於兩個不同的大學:艾奧瓦大學和芝加哥大學。艾奧瓦大學的曼福德•庫恩(Manford Kuhn)及其弟子的主要工是捍衛原始的象徵性互動理論思想,同時也對這個理論做出了貢獻。此外,艾奧瓦小組還提出了一些看待自我的新方法,但是人們認為他們的研究比較古怪。因此,象徵性互動理論的主要原理和發展都源於芝加哥學派。
當時喬治•赫伯特•米德及其朋友約翰•杜威都是芝加哥大學的教授(雖然米德從未獲得博士學位)。米德研究過哲學和社會科學,他的講座成為芝加哥學派象徵性互動理論的核心。作為一個廣受尊敬和歡迎的教師,米德對芝加哥學派的形成起到了關鍵作用,這一學派的社會理論強調傳播對生活和社會交往的重要性。
這兩個學派的主要分歧點是研究方法。米德及其弟子赫伯特•布魯默認為,對人的研究不能使用和其他研究一樣的方法。他們提倡使用穼例研究、歷史研究和不定向訪談。艾奧瓦學派則在研究中採用更為定量化的方法。庫恩相信,象徵性互動理論的概念可以操作化、定量化和檢驗。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庫恩開發出一種名為自我態度的20個陳述檢驗的問卷。參加20個陳述檢驗的被調查者需要填寫20個空格以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我是誰?庫恩在艾奧瓦的一些同事因為對這種有關自我的看法不滿,脫離這個群體,成主了"新"艾奧瓦學派。卡爾•庫奇(Carl Couch)就是這個新學派的領導人之一。庫奇及其合作者通過交談的錄像來研究互動行為,而不是簡單地研究從20個陳述檢驗中獲得的信息。
除了這兩個象徵性互動的主要學派以外,還有許多其他的分析方法。許多理論對人類互動行為的側重點略有不同,但是與象徵性互動理論的中心概念相去不遠。例如,社會建構、角色理論、自我理論都是像徵性互動理論的分支。雖然有這麼多不同的思想,但是米德的核心概念在大多數象徵性互動理論的解釋中相對而言仍然大致相同。
主題和前提假設
編輯象徵性互動理論建立在有關自我及其與社會關係的思考之上。因為需要解釋的內容涉及面很大,我們希望花些時間詳細討論一下該理論的主題,在討論過程中介紹這個構成理論主要假設。
拉爾夫•拉羅薩和唐納德•C•賴茨(Ralph LaRossa and Donald C. Reitzes, 1993)研究了象徵性互動理論同家庭研究的關係。他們提出了象徵性互動理論的七個核心假設,這些假設包含三個核心主題:
- 意義在人類行為中的重要性。
- 自我概念的重要性。
- 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意義在人類行為中的重要性
編輯象徵性互動理論認為,因為意義不是任何事物本身固有的,所以個人通過傳播過程建構意義。人們之間通過解釋性的建構獲得意義。事實上,根據象徵性互動理論,互動的目標是創造共享的意義。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沒有共享的意義,傳播將變得極端困難,甚至根本不可能發生。假設你在和一個朋友談話時,你需要費勁地解釋你所使用的每個詞的特殊意義,你的朋友也向你做同樣的事,傳播就很難順利進行。當然,有時我們想當然地認為我們或者交談的對象對意義有一致的看法,但是後來卻發現我們錯了("我剛才說的是讓你盡快做好準備。" "我在1小時內盡可能快地做好準備了呀。" "但我的思是你得在15分鐘內做好準備。" "可是你並沒那麼說啊!"),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認為人們在交談中擁有共享的意義。根據拉羅薩和賴茨的看法,這些主題支持了三個象徵性互動理論的主要假設,它來自赫伯特•布魯默的著作(1969)。這些假設如下:
- 人們根據他人賦予某個事物的意義決定如何對他人採取行為。
- 意義是人們在互動中創造的。
- 意義在解釋中得到修正。
人們根據他人賦予某個事物的意義決定如何對他人採取行為 這個假設說明了行為是刺淚者與反應者之間的意識與行為的圓環。像赫伯特•布魯默言樣的象徵性互動理論者,他們關心的是行為背後的意義。他們用社會心理學和社會學來解釋行為,尋找意義。因此,當象徵性互動理論的研究者研究羅傑•托馬斯(來自我們的開篇小故事)的行為時,他們可以看到羅傑根據影響他的社會力量來製造意義。比如,羅傑通過使用被普遍接受的看法解釋他所看到的東西,從而賦予新的工作經驗以意義。當他注意同事的年齡時,他相信他們會比他更有經驗,因為我們一般會把年齡和經驗等同起來。
我賦予象徵符號的意義是社會互動的產物,代表着我們同意把某種意義賦予某個具體的符號。比如,在美國,我們一般把結婚戒指與愛情和承諾聯繫在一起。戒指成為法律和情感聯繫的象徵,因此大多數人認為這個符號有正面的含義。但是,一些人把婚姻看成是一種無形的壓迫。這些人就會對結婚戒指和其他被視為可恥的象徵符號產生負面的反應。象徵性互動理論的研究者的看法是:戒指本身並無特殊的意義,它的意義來自人們的互動以及人們賦予它的重要性。此外,象徵性互動理論的研究者關心的羅傑賦予新認識的同事海倫的意義(比如,他非常興奮,並相信他們會成為朋友)。
意義是人們在互動中創造的 米德強調,意義的基礎是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e basis of meaning)。根據米德的看法,只有當人們分享在互動中交換的關於象徵符號的共同解釋時,意義才會存在。布魯默(1969)解釋說,關於意義的起源有三種看法。第一種看法認為意義是物體本身固有的。布魯默認為:"因此,顯而易見,椅子的意義就是椅子本身所具有的……也就是說,意義是物體自己發出的,因此並沒有一個意義的形成過程;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從事物中識別出意義。"
關於意義起源的第二種看法認為:"個人把自己心目中芋個事物的意義賦予了這個事物。"(Blumer, 1969)這種看法支持了這樣一個流行的觀念,那就是意義來自人,而不是事物。從這個角度出發,只要把個人製造意義的心理元素分離出來,就可以解釋什麼是意義。
象徵性互動理論採用了關於意義起源的第三種看法,它認為意義產生於人們之間。意義是一個"社會產物"或者說意義是"通過人們互動時的定義活動產生和形成的"(Blumer, 1969)。因此,如果羅傑和海倫沒有共享的語言,沒有關於所交換象徵的內涵與外延的一致意見,他們在談話中就不會產生共享的意義。此外,羅傑和海倫製造的意義還產生於他們的這種特殊關係之中。
意義在解釋中得到修正 布魯默指出,這一解釋過程分為兩個階段。首先,行動者確定一個具有意義的事物。布魯默提出,不同於心理過程的是,這一過程讓人們通過傳播保持一致。因此,當羅傑早上準備好要去上班時,他與自己進行傳播,回憶那些對他來說有意義的地點。其次,行動者選擇、檢查並在他們所在的語境中進行意義轉化。在交談的時候,羅傑傾聽海倫對那些他為有意義的地點做出的評價。此外,在他的解釋過程中,羅傑使用的是被一定文化普遍接受的共享的社會意義。因此,羅傑和海倫可以相義容易地交談,因為他們都來自相同的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