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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律註解/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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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
中的相关条目:
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1954年制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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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民國43年)#第三章 會員
條文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各分支會,每年定期徵求會員一次,由當地政府協助辦理。
2000年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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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库
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 (民國89年)#第三章 會員
條文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各分會、支會每年定期徵求會員一次,省分會由內政部協助辦理,直轄市分會及縣(市)支會由當地政府協助辦理。
理由
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省分會定期徵求會員之業務,改由內政部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