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标准汉语/汉语概说

汉语(ISO 639-1 代码:zh)是汉族和大中华区部分民族的母语,属于汉藏语系

汉语来自古代汉语。古代汉语也是不断变化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先秦至汉朝时期是上古汉语,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是中古汉语,宋朝以后为近代汉语(或叫近古汉语)。

虽然古代汉语在变化,但是汉语的书面语却一直保留上古汉语的语法,后来称为“文言”[註 1]。古代汉语大量文献都用文言写成,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而在书面语以外,自然变化出的语言,被称为“白话”。古代汉语的“言文分离”指的就是这种书面语和口语不一致的状态。

近代汉语成型于宋朝、元朝时期。元朝制定了标准语,被称为“官话”,因此近代汉语也称古代官话。后来明朝、清朝也将官话定为标准语。

官话是一种汉语方言(具体在本书“汉语方言”一章说明),现代标准汉语就是基于官话订立的。

1912年,清王朝被推翻,中华民国成立。新成立的共和国开始制定语言标准,称为“国语”。

语音方面,191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确定了全国通用语言(国语)各字的读音。后来在20世纪20年代,又改用北京语音为标准。[註 2]

词汇和语法方面,1915年开始,中国文学界发起“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倡导用官话白话文写作。符合官话口语词汇、语法的白话文逐渐成熟,并取代了与口语脱离的文言文,奠定了现代汉语语法的基础。

1949年,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地区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退守台湾。1955年,中国大陆的中国科学院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汉语的标准语,并决议用“普通话”来称呼。

狭义上,「汉语」一般指汉语的标准语,也叫「现代标准汉语」。现代标准汉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官话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语言[1],广泛通行于华人地区,是中国大陆和台湾的通用语言和实务上的官方语言,也被新加坡列入官方语言。现代标准汉语在中国大陆也叫「普通话」,在台湾也叫「国语」,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也叫「华语」。

下一页:语音

注释

编辑
  1. 外文称“古典中文”
  2. 也叫「新国音」。相对地,1913年制定的、后被废除的语音标准也叫「老国音」。

参考资料

编辑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6年2月6日)》: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