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1H41402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

111414021 建筑电气工程的划分与施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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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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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下表。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建筑电气 室外电气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等
变配电室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母线槽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接地装置安装,接地干线敷设(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
供电干线 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母线槽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接地干线敷设(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
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配电箱(盘)安装,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线,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
电气照明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和动力、配电箱(盘)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导管敷设,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备用电源和不间断电源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配电箱(盘)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UPS及EPS安装,母线槽安装,导管敷设,电缆敷设,管内穿线及槽盒内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接地装置安装
防雷及接地 接地装置安装,接地干线敷设,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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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变配电工程施工程序
   1.配电柜(开关柜)的安装顺序:开箱检查→二次搬运→基础框架制作安装→柜体固定→母线连接→二次线路连接→试验调整→送电运行验收。
   2.干式变压器的施工顺序:开箱检查→变压器二次搬运→变压器本体安装→附件安装→变压器交接试验→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验收。
   (二)供电干线施工程序
   1.母线槽施工程序:开箱检查→支架安装→单节母线槽绝缘测试→母线槽安装→通电前绝缘测试→送电验收。
   2.梯架、托盘、槽盒施工程序:测量定位→支架制作→支架安装→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连接→接地线跨接。
   3.梯架和托盘内电缆施工程序:电缆开箱检查→电缆搬运→电缆敷设→电缆绝缘测试→挂标志→质量验收。
   4.槽盒内配线施工程序:选择导线→槽盒内敷设导线→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
   5.金属导管施工程序:测量定位→支架制作、安装(明导管敷设时)→导管预制→导管连接→接地线跨接。
   6.管内穿线施程序:选择导线→管内穿引线→导线与引线绑扎→放护圈(金属导管),穿导线→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测试。
   (三)电气动力工程施工程序
   1.明装动力配电箱施工程序:基础框架制作安装→配电箱安装固定→导线连接→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
   2.动力设备施工程序:设备开箱检查→设备安装→电动机检查、接线→电机干燥(受潮时)→控制设备安装→送电前的检查→送电运行。
   (四)电气照明工程施工程序
   1.暗装照明配电箱的施工程序:配电箱固定→配管→管内穿线→导线连接→送电前检查→送电运行。
   2.照明灯具的施工程序:灯具开箱检查→灯具组装→灯具安装接线→送电前的检查→送电运行。
   (五)防雷接地装置施工程序
    防雷接地装置的施工程序:接地体施工→接地干线施工→引下线敷设→均压环施工→接闪带(接闪杆、接闪网)施工。

1H41402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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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干线及室内配电线路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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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线槽施工技术要求
   1.母线槽开箱检查
   (1)母线槽防潮密封应良好,附件应齐全、无缺损,外壳应无明显变形,母线螺栓搭接面应平整、镀层覆盖应完整、无起皮和麻面。
   (2)有防护等级要求的母线槽应检查产品及附件的防护等级,其标识应完整。防火型母线槽应有防火等级和燃烧报告。
   2.母线槽支架安装要求
   (1)母线槽支架安装应牢固、无明显扭曲,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应设有防晃支架。
   (2)室内配电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8mm,室内照明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6mm。
   (3)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母线槽,每节不得少于一个支架,其间距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距拐弯0.4〜0.6m处应设置支架,固定点位置不应设置在母线槽的连接处或分接单元处。
   3.母线槽安装及连接要求
   (1)母线槽直线段安装应平直,配电母线槽水平度与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5‰,全长最大偏差不宜大于20mm;照明母线槽水平偏差全长不应大于5mm,垂直偏差不应大于10mm。母线应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应为±5mm。
   (2)母线槽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母线槽直线敷设长度超过80m,每50〜60m宜设置伸缩节。
   (3)母线槽不宜安装在水管的正下方。
   (4)母线槽段与段的连接口不应设置在穿越楼板或墙体处,垂直穿越楼板处应设置与建(构)筑物固定的专用部件支座,其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为50mm及以上的防水台,并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
   (5)母线槽连接后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母线的连接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母线槽连接用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与母线槽本体的防护等级一致。
   (6)母线槽的连接紧固应采用力矩扳手,搭接螺栓紧固力矩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或规范标准要求。母线连接的接触电阻应小于0.1Ω。
   (7)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不应少于2处;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
   4.母线槽通电前检查
   (1)母线槽通电运行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交接试验规定;低压母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2)分接单元插入时,接地触头应先于相线触头接触,且触头连接紧密,退出时,接地触头应后于相线触头脱开。(保证安全原则,接地优先)
   (二)梯架、托盘和槽盒施工技术要求
   1.梯架、托盘和槽盒进场验收要求
   (1)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无锈蚀;配件应齐全,表面应光滑、不变形。
   (2)塑料槽盒应无破损、色泽均匀,对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3)铝合金梯架、托盘和槽盒涂层应完整,不应有扭曲变形、压扁或表面划伤等现象。
   2.支架安装要求
   (1)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2)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宜为1.5〜3.0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应大于2m。
   (3)采用金属吊架固定,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有防晃支架,在分支处或端部0.3〜0.5m处应有固定支架。
   3.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要求
   (1)电缆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转弯、分支处宜采用专用连接配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金属梯式、托盘式和槽式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电缆形式 电缆外径(mm) 多芯电缆 单芯电缆
塑料绝缘电缆 无铠装 - 15D 20D
有铠装 12D 15D
橡皮绝缘电缆 10D
控制电缆 非铠装型、屏蔽型电缆 6D
铠装型、铜屏蔽型电缆 12D
其他 10D
铝合金导体电力电缆 7D
氧化镁绝缘刚性矿物绝缘电缆 <7 2D
≥7,且<12 3D
≥12,且<15 4D
≥15 6D
其他矿物绝缘电缆 - 15D

注:D为电缆外径。

   (2)配线槽盒与水管同侧上下敷设时,宜安装在水管的上方;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上下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方;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的规定。
   (3)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应有防火隔离措施。
   (4)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梯架或托盘,其固定支架不应安装在固定电缆的横担上,且每隔3〜5层应设置承重支架。
   (5)对于敷设在室外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当进入室内或配电箱(柜)时应有防雨水措施,槽盒底部应有泄水孔。
   4.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的接地跨接要求
   (1)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2)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一个接地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地接地。
   (3)非镀锌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之间连接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连接导体,保护连接导体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4)镀锌金属梯架、托盘和槽盒之间不跨接保护连接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三)导管施工技术要求
   1.金属镀锌导管的进场验收要求
   (1)查验产品质量证明书;
   (2)镀锌层应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应齐全,无砂眼;
   (3)埋入土壤中的热浸镀锌钢材,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3μm;
   (4)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2.支架安装要求
   (1)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导管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2)当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应设置防晃支架;
   (3)在距离盒(箱)、分支处或端部0.3〜0.5m处应设置固定支架。
   3.金属导管施工要求
   (1)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2)镀锌钢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熔焊连接。
   (3)暗配塑料导管的表面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当塑料导管在墙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
   (4)导管穿越密闭或防护密闭隔墙时,应设置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套管两端伸岀墙面的长度宜为30〜50mm,导管穿越密闭穿墙套管的两侧应设置过线盒,并应做好封堵。
   (5)导管弯曲半径要求:
   1)明配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
   2)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直埋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0倍。
   3)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规定。
   (6)明配电气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距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150〜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
   (7)进入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8)室外埋地敷设的钢导管的壁厚应大于2mm;导管的管口不应敞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在盒、箱内或导管端部设置防水弯;导管的管口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9)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金属导管与保护导体连接要求
   (1)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熔焊焊接保护连接导体;熔焊焊接的保护连接导体宜为圆钢,直径不应小于6mm,其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6倍。
   (2)镀锌钢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连接处的两端宜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保护连接导体;专用接地卡固定的保护连接导体应为铜芯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3)机械连接的金属导管,管与管、管与盒(箱)体的连接配件应选用配套部件,其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时,连接处可不设置保护连接导体,但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
   (4)金属导管与金属梯架、托盘连接时,镀锌材质的连接端宜用专用接地卡固定保护连接导体,非镀锌材质的连接处应熔焊焊接保护连接导体。
   5.塑料导管敷设要求
   (1)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粘结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应采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
   (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应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6.可弯曲金属导管及柔性导管敷设要求
   (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时,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宜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宜大于1.2m。
   (2)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
   (3)当可弯曲金属导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撞击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4)明配柔性导管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设备、器具、弯头中点、管端等边缘的距离应小于0.3m。
   (5)金属柔性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
   (四)室内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支架安装要求
   (1)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层间净距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2)最上层电缆支架距构筑物顶板或梁底的最小净距应满足电缆引接至上方配电柜、台、箱、盘时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3)电缆支架距其他设备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300mm,当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护板。
   2.电缆本体敷设要求
   (1)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2)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3)电缆出入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及配电(控制)柜、台、箱、盘处应做固定。
   (4)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五)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导线敷设要求
   1.导管内穿线要求
   (1)绝缘导线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绝缘导线穿入金属导管的管口在穿线前应装设护线口。
   (2)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接线盒(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检修。
   (3)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4)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线路的绝缘导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
   2.槽盒内敷线要求
   (1)同一槽盒内不宜同时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
   (2)同一路径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槽盒内的绝缘导线总截面(包括外护套)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的40%,且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3)控制和信号等非电力线路敷设于同一槽盒内时,绝缘导线的总截面不应超过槽盒内截面的50%。
   (4)分支接头处绝缘导线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的75%。
   (5)绝缘导线在槽盒内应留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1.5m;当垂直或大于45°倾斜敷设时,应将绝缘导线分段固定在槽盒内的专用部件上,每段至少应有一个固定点;当直线段长度大于3.2m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1.6m;槽盒内导线排列应整齐、有序。

二、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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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照明配电箱安装技术要求
   1.照明配电箱检查
   (1)照明配电箱的箱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箱内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3)箱内宜分别设置中性导体(N)和保护接地导体(PE)汇流排。
   2.照明配电箱安装要求
   (1)箱体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2)箱体开孔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应紧贴墙面。
   (3)箱内回路编号应齐全,标识应正确。
   (4)照明配电箱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
   3.照明配电箱内配线要求
   (1)照明配电箱内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
   (2)同一电器器件端子上的导线连接不应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应齐全。
   (3)汇流排上同一端子不应连接不同回路的N线或PE线。
   4.电涌保护器SPD安装要求
   (1)照明配电箱内电涌保护器SPD的型号规格及安装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SPD的接线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导线的位置不宜靠近出线位置,SPD的连接导线应平直、足够短,且不宜大于0.5m。
   (二)灯具安装技术要求
   1.灯具现场检查要求
   (1)I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
   (2)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位应为绝缘材料,且应耐燃烧和防引燃。
   (3)消防应急灯具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评定,且具有认证标志。
   (4)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5)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6)灯具内部接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且不应小于0.5mm2。
   (7)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应检测蓄电池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且符合设计要求。
   (8)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灯具内绝缘导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应小于0.6mm。
   (9)灯具的灯座绝缘外壳不应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座,开关手柄应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2.灯具安装条件
   (1)灯具安装前,应确认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及吊杆、吊顶上安装嵌入式灯具用的专用支架等已完成,对需做承载试验的预埋件或吊杆经试验应合格。
   (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已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应已完成。
   (3)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高空安装的灯具,应先在地面进行通电亮灯试验合格。
   (5)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3.灯具固定要求
   (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榫、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检査时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2)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且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施工或强度试验时观察检查,查阅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的载荷强度试验记录;应全数检查。
   (3)吸顶或墙面上安装的灯具,其固定螺栓或螺钉不应少于2个,灯具应紧贴饰面。
   (4)悬吊式灯具安装要求:
   1)质量大于0.5kg的软线吊灯,灯具的电源线不应受力。
   3)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螺栓或预埋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4)当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mm。
   5)灯具与固定装置及灯具连接件之间采用螺纹连接的螺纹啮合扣数不应少于5扣。
   4.灯具的接线要求
   (1)引向单个灯具的绝缘导线截面应与灯具功率相匹配,绝缘铜芯导线的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mm2。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做保护扣,两端线芯应搪锡。
   (3)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4)由接线盒引至嵌入式灯具或槽灯的绝缘导线应采用柔性导管保护,不得裸露,且不应在灯槽内明敷;柔性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5.灯具的接地要求
    灯具按防触电保护形式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1)Ⅰ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需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保护导体上,因此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接地线)的截面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相同,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器或缠绕搪锡连接。
   (2)Ⅱ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因此Ⅱ类灯具外壳不需要与保护导体连接。
   (3)Ⅲ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是依靠安全特低电压,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50V,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因此Ⅲ类灯具的外壳不容许与保护导体连接。
   6.灯具的防火要求
   (1)容量在100W及以上的灯具,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2)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7.灯具的防水要求
   (1)露天灯具安装要求
   1)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置在灯具腔体的底部。
   2)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和与其相连的导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2)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要求
   1)灯具接线盒应釆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X5的防水接线盒。
   2)灯具的电器保护装置应齐全,规格应与灯具适配。
   (3)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要求
   1)引入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釆用塑料导管。
   2)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设置接地标识。
   8.专用灯具安装要求
   (1)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景观照明灯具,当无围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2)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有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对于安装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当需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9.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
   (1)导线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导线接续前完成。
   (2)照明配电箱、灯具、开关和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在器具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照明回路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检测合格。
   (4)备用照明电源或应急照明电源做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应卸除负荷,有载自动投切试验应在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后进行。
   (三)开关安装技术要求
   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通断位置应一致。
   2.开关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3.在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场所,开关应分别采用防爆型、密闭型等。
   4.电源相线应经过开关控制,然后到灯具。
   5.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空调温控器高度宜一致,且控制有序并且不错位。
   (四)插座安装技术要求
   1.插座宜由单独的回路配电,一个房间内的插座宜由同一回路配电。在潮湿房间应装设防水插座。
   2.插座距地面高度一般为0.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的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3.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插座不得互换。不间断电源插座及应急电源插座应设置标识。
   4.插座接线要求:
   (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板,右孔(或上孔)与相线(L)连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N)连接。
   (2)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板,右孔与相线(L)连接,左孔与中性线(N)连接,上孔与保护接地线(PE)连接。
   (3)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线(PE)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线端子不得与中性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序应一致。
   (4)保护接地线(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
   (5)相线(L)与中性线(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三、建筑防雷与接地施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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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接地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接地装置的敷设要求
   (1)接地装置顶面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且应在冻土层以下。
   (2)圆钢、角钢、钢管、铜棒、铜排等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间距不应小于5m。
   (3)人工接地体与建筑物的外墙或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m。
   2.接地装置的搭接要求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扁钢宽度的2倍,且应至少三面施焊。
   (2)圆钢与角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不应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且应双面施焊。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当接地极为铜材和钢材组成,且铜与铜或铜与钢材连接采用热剂焊时,接头应无贯穿性的气孔且表面平滑。
   3.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采用降阻剂、换土和接地模块来降低接地电阻
   (1)釆用降阻剂来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技术要求
    开挖沟槽或钻孔垂直埋管,再将沟槽清理干净,检查接地体埋入位置后,再灌注降阻剂。降阻剂应均匀灌注于垂直接地体周围,接地装置应被降阻剂所包覆。
   (2)采取换土降低接地电阻的施工技术要求
    开挖沟槽,并将沟槽清理干净,再在沟槽底部铺设经确认合格的低电阻率土壤,经检查铺设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安装接地装置;接地装置连接完好,并完成防腐处理后,再覆盖上一层低电阻率土壤;接地装置被低电阻率土壤所包覆。
   (3)采用接地模块的施工技术要求
   1)按设计位置开挖模块坑,并将地下接地干线引到模块上,经检查确认,再相互焊接。
   2)接地模块的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接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5倍。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并应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3)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并应采用干线将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干线的材质应与接地模块焊接点的材质相同,引出线不应少于2处。
   4.等电位联结要求
   (1)等电位联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或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连接应可靠。
   1)采用焊接时,应符合焊接搭接长度的规定。
   2)采用螺栓连接时,其螺栓、垫圈、螺母等应为热镀锌制品,且应连接牢固。
   (2)等电位联结的卫生间内金属部件或零件的外界可导电部分,应设置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并应设置标识;连接处螺帽应紧固、防松零件应齐全。
   (3)等电位联结导体在地下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
   (二)建筑防雷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
   1.接闪器施工要求
   (1)接闪杆、接闪线、接闪带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防松零件应齐全,焊接连接处应防腐完好。
   (2)接闪线和接闪带安装要求:
   1)接闪线和接闪带安装应平正顺直、无急弯。
   2)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mm,固定支架应间距均匀,支架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3)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3)防雷引下线、接闪线、接闪网、接闪带的焊接连接应符合规范的搭接要求。
   (4)接闪带或接闪网在过建筑物变形缝处的跨接应有补偿措施。
   (5)当利用建筑物金属屋面或屋顶上旗杆、栏杆、装饰物、铁塔、女儿墙上的盖板等永久性金属物作接闪器时,其材质及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2.引下线施工要求
   (1)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2)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
   (3)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并应设置专用支架固定,引下线焊接处应刷油漆防腐且无遗漏。
   (4)要求接地的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应就近与防雷引下线连接可靠,连接处不同金属间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