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概要

前言 编辑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文简称“民总”),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总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总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重大转折点,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建国约70年后,即将迎来第一部民法典的诞生。民法典的编纂分为两大步: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基础上,结合最新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经验,制定并颁布民总;第二步在既有的各个单行民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民法典分则各编,预计“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1]因此,本人想借民总出台的契机,向境外读者介绍中国民总的主要内容,促进中国民法知识的传播。在本书的编纂方法上,强调以法律条文为核心,适当参考相关民法理论,合理安排本书的体系。

诚如耶林所言,“法律的任务在于保护权利,不问民族的权利或个人的权利,凡想保全权利,事前须有准备。法律不是纸上的条文,而是含有生命的力量”。[2]民法在本质上就是权利法,我国民总更是用一整章(第五章)内容,来详细列举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民事权利。权利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义务的存在,乃是为了权利的实现。因此,本书的基本框架,将围绕“权利”二字来构建,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1)何谓权利?(法律关系与权利体系)(2)谁享有权利?(权利的主体)(3)对什么享有权利?(权利的客体)(4)权利如何变动?(法律行为与代理)(5)权利在时间上受何等限制?(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6)如何行使权利?(权利的行使)

以上这些核心问题,是所有民事活动都要涉及的问题,也是民法典分则各编的共通性问题。因此,立法者采用“提取公因式”的技术,将这些共通性问题集中规定于民总。因此,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成为民法总论的核心内容。除此之外,民法总论还要回答一些有关民法的基础性问题,例如民法的性质、渊源及解释适用方法等。

第一篇 绪论 编辑

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与性质 编辑

本章旨在界定民法的概念与说明民法的性质。首先,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当然是民法。但是,何谓“民法”?其次,在界定民法的概念的,我们还需要了解民法的基本性质为何。了解民法的性质,有助于理解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也有助于我们对民法的学习。

一、民法的概念 编辑

二、民法的性质 编辑

第二章 民法的法源及法律的适用 编辑

第三章 民法的伦理性与基本原则 编辑

第二篇 本论 编辑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体系 编辑

第五章 权利的主体 编辑

第六章 权利的客体 编辑

第七章 权利的变动 编辑

第八章 诉讼时效与期间计算 编辑

第九章 权利的行使 编辑

  1. wenxinpu, 一文讲明白民法总则有多重要 跟你我有啥关系?,http://news.qq.com/a/20170309/017327.htm (2017年5月26日访问)。
  2. 耶林:《法律的斗争》,转引自王泽鉴:《民法总则(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页1。